78岁的张先生晚年再婚,本希望有人照料,却因再婚妻子态度骤变、屡次敷衍照护甚至私自取走数万元存款,陷入无法离婚又担心财产被侵占的困境。张先生现为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,原配已故、无子女,唯一亲属为一名侄子。多次提出离婚未果后,他在侄子的陪同下求助于中华遗嘱库,通过制定遗嘱与签署意定监护协议来保护自身权益。
经工作人员梳理,张先生位于北京二环的一套房产及婚前存款属其个人财产,可依法予以处分;婚后领取的退休金等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在第三方见证下,张先生将个人财产指定由侄子继承,并委任侄子为意定监护人,若将来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,监护人可代为处理生活照料、就医签字、财产管理及丧葬事宜,既保障养老照护也能在法律上防止未来的遗产纠纷。
志愿者指出,只要当事人神志清楚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,且有效遗嘱在继承纠纷中应被尊重。随着人口老龄化与独居老人增多,许多人对遗嘱与监护规划存在回避或误解,部分人误以为再婚就能保障晚年生活。类似上海某独居女性无遗嘱且无监护人导致遗产无法处置的事件,促使更多人前来咨询“遗嘱+意定监护”的安排。倡议老年人及其家属尽早做好财产与监护规划,以规避晚年风险、守护个人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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